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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队长

我是大队长

沙场,战场。

想比起来我更喜欢叫它肉场。

上百万人的尸体,或者是上百万人的肉组成的土地。

我是许三瘦,一名祖国的战士。来自六二兵团五班的一名队长,我本是授命来到边界把守此地的指挥官。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得到如此高的权利。

与我同行的还有我的好兄弟以及两千名战士。

苟不同,我当兵之后碰到的第一个人。他原来的工作是在富土康三号流水线上的工人,可惜姓王的老板欠债不还而失业。长得很瘦,脸上没有一点肉、显得眼睛大大的,而且嘴唇很薄牙齿很大。

朋克,本来是一名特种兵,只是因为沉默寡言的原因被分配到我的队伍。他很讨厌自己的童年,听说他曾经被父母送到唐有信的什么戒网瘾中心。是个秃头,鼻子下有一绺小八字胡,三十多岁,是我在兵营里遇到的年龄最大的大头兵。

还有和尚。

我们给他起的外号,因为他叫悟净。

他的脸比较长,发线向上移、眼睛经常眯在一起,时而露出嘲讽般的微笑。他小时候好像是从少林寺长大的,只不过他是个酒肉和尚。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都是他在大快朵颐,还扬言什么:“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我,许三瘦。出身平凡,经常被人看不起。而且很胖很胖,睡觉的时候还会被自己胖醒,第一次穿迷彩服的时候、漂亮的衣服顿时掀起波澜!

我的童年也非常的悲惨,所以我和朋克的关系最好。

上初中的时候,喜欢打英雄联盟。每次看到网上那些玩联盟的高手、看到他们一边玩一边赚钱,我就有些向往。只可惜父母把我的幻想制止了,每天为我灌输学习的思想。

可是现在的我,博士生导师毕业,照样还是带兵打仗身先士卒。

我还记得毕业找不到工作的时候去做直播的样子,每天都在喊麦,时不时还要女装,最后被以低俗直播的理由封了。

我一个博士生导师我不明白。

很多人都说一分耕耘一份收获,失败乃是成功之母,成功是99%的努力加1%的运气。我觉得这三句话都有些异曲同工之妙,其实就是说我努力,运气只是占小数的。

其实,真正的成功是99%的运气加1%的努力。

我就是如此。

我成为了一个高学历网红,我已经具备了99%的运气了,可是我却被以低俗直播的理由被夺走99%。

我不知道是因为我的长相丑陋还是什么。

如果用网红来做例子的话也可以如此来说:

我想成为一名网红,我已经拥有了99%的运气,因为我是二十一世纪的人,我只要在努力1%在奋斗1%去实现就是了。但是如果我是一个穿越到五百年前的人,那我就没有了99%的运气,因为不管我多么努力,那都是不可能的。

虽然我自己都觉得夸张,但现实中的运气可能就是这么**与直接。这是事实,但我也努力过、去实现过。能做的只要这1%微不足道的东西,起码我尝试过,努力了。我从没有把后悔这种东西放到自己身边。

我爱当兵,虽然经常受到难以忍受的训练折磨。但我就是爱它。

只有这里需要我、需要丑八怪、需要不要命的胖子、需要我们这样的傻子。

现在...这片土地,已经破碎不堪。那些开挂的民族和一群棒子联手突进。

我只是负责在这里等待友军大队的到达而已,谁想到他们竟然把一百万的人集结到一起发起突袭。只要这里被攻下,后方的准备将不复存在。

我做出来我认为最坏的决定,但国家一定认为是最正确的决定。

兄弟们都知道有去无回,两千人大战一百万人,边界的土地都快被踩塌了。

那些开挂民族喊着什么我听不懂,我一个人用尽力气大喊:

“卧槽!就这些人还想在我堂堂五道杠大队长的面前撒野!兄弟们,给我刚!”

我是靠关系进来的,不然三百斤的暴力书生是不可能身先士卒的,上级最初让我去当个情报部的,可我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就让隔壁的朋友的二叔送我去前线了。训练的第一天就让我减肥,五十天下来我有了一个外号、叫做许坚强。因为我从这种非人类的训练里坚持了下来,并且从三百斤减到了一百多斤。

因为每过十天我就在衣服的肩膀上画一道杠,所以他们也叫我五道杠大队长。

我并不爱我的国家,可我住在这里,我就要为它而战!

战火纷飞的时候,我们守方有占地优势,经管他们百万大军、但也没有那么容易杀过去。

开挂的民族就是不好惹,他们一边打一边喝着圣水。

听说是恒河的水,我就不明白了,有人在里面洗澡、洗衣服、洗菜。那水能喝吗?

开枪的时候我想起了有人说过的一句话,旁边的狙击手朋克愣在了边上问我:

“靠!你疯了,现在打仗呢,你还笑!”

我说:

“没啊,我想起来一句话正好形容这些喝圣水的开挂民族啊。”

“什么话?”

“哎,阿三,家有茅厕,其水清澈,吾有所取,给汝所用。”

身边的兄弟们看着我们两个傻笑,老苟也来问怎么了,我给他解释了一遍,他也说:

“啊,我听说过,他们好像还打算五块钱一瓶卖个我们呢,我连拿它冲马桶都嫌脏。”

哈,都是回忆了。一边打仗一边打趣,真是有我的风格啊。

要是还有下一次的话,我一定要做一个电竞选手啊...哈哈哈,对吧,兄弟们!

“你们起来好不好?”

“老苟!老朋!和尚!还有你们!”

不愧是个和尚,一心向善啊。

边界那里有很多的野生动物,一只狸猫在炮火的沙场上乱窜。毛色淡褐色而且周身有深色的斑点。图案独特,由头到肩有四条主条纹,很宽很明显,但到了脊柱就消失了。体侧有斑点,但不连成垂直的条纹。明显的白色条纹从鼻子一直延伸到两眼间,到头顶。耳大而尖,耳后黑色,带有白斑点。两条明显的黑色条纹从眼角内侧一直延伸到耳基部。内侧眼角到鼻部有一条白色条纹,鼻吻部白色。尾长,有环纹,至黑色尾尖。

这种猫不管是那个地方都能见到,但是和尚却用难以想象的速度冲向它。

那只猫看起来像是被吓破胆了,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我以为和尚会抱起它然后撤退。可没想到,那种猫甩了一爪子,把和尚的手给抓破了,瞬间起跳到原地的外围,速度快、灵敏,那粗壮的和身体不搭的四肢就是用来干这个的吧,随后...还在为那猫担心的和尚...变成了...筛子。

好的狙击手,他不止是个狙击手、他也不止是个辅助手。

朋克带着个大墨镜,看起来有点像是个冷血杀手。在导弹横飞的地方,他架起了Y7固定型穿甲重狙击。子弹在他的耳朵边上飞过,带走了他的墨镜,重现阳光的双眼有些胆怯,但抹不掉他的锐利。

如果用雨点来形容的话,好像有点太大了。可导弹就像是雨点那样落下的。

我记得他们好像还要用自己国家的两万五千枚导弹和我们国家打消耗战的,直到我们爆出我们的导弹数量。

找不到位置的朋克只好换位置,刚拆起Y7就被老苟推开了,当朋克回头的时候,没有看到人,只看到了地上的一个大坑。和自己听不到声音的事实。

他摸了摸流血的耳朵,然后架起Y7朝着敌人的导弹储备箱开枪,同时,自己的脚下也落下了黑影...

“为什么?为什么只有我活着?”

我百思不得其解,坐在一个被炸出的坑里,听到上面有什么声音。

我站了出来说:

“不知道你们能不能听得懂,记好了。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一朝是战士,终生是战士!来啊!”

那些棒子与开挂的打算把我抓起来。

然后。

————轰!

算了算了,下辈子再说吧。哎?友军来了啊,靠!死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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